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

舒淇,适合爱情。

《最好的时光》,舒淇搭张震,重量级对撼!

《不再让你孤单》,舒淇替刘烨剪头发,有求于他。




又是一口气看了《不再让你孤单》和《最好的时光》,还是因为舒淇。


《不》的角色是为舒淇量身定做的吧!说真的,若让其他人来演李佩如这角色,实在想不到有谁比舒淇更适合。舒淇是演爱情电影的不二人选,无论是怎样的结局,跟这样的女人谈恋爱,注定不会太平凡。

在看《不》时,剧情其实没有很大的吸引力,焦点落在男主角刘烨身上,舒淇每次喝醉就把他叫来,然后爬到他身上去强吻,他总是左闪右闪,虽说他心里也爱舒淇,却没有趁人之危,借酒行凶的是舒淇。

这样的画面,是挑战男观众的神经。刘烨的角色,是一个正直的警察,几次被舒淇硬上,都没有顺其自然地发生该发生的事情,果然,绝种好男人,在电影里才有,刘烨的定力差不多要到唐三藏的等级了,当然这样被舒淇压着来吻,他是有赚的。


之后,舒淇因思念刘烨,从香港跑回北京找到已患病的刘烨,在阳台还是主动献吻,那场戏,刘烨还在闪。导演刘伟强据说也看不下去,说:“都什么时候了,你不用每次都躲,毕竟她是舒淇,你是男人,你自己想想你能拒绝几次?”


这才是人话,如果从头闪到尾,电影大概可以拍part 2,名字可以叫《不是我不吻,奈何我是Gay》。


这种强吻男人的戏,让舒淇来演就对了,放眼两岸三地A咖女演员,有谁会比舒淇更适合拍吻戏?先去动个丰唇手术再来吧!人家浑然天成,无添加化学成分,吻了不会有副作用。


舒淇也适合演喝醉酒的戏,我喜欢有场她与刘烨走在城墙外,她一路走,一路讲,又哭又笑,跌跌撞撞,好长一段的take,换别人演,我会不耐烦fast forward来看,我就爱看她发酒疯,几许风尘,假装坚强其实内心又有单纯的渴望,她大概在演自己吧,正如他好友Roger说她,无论几岁都好,内心还像个小女孩。


《不》的好看,在于用对了男女主角,刘烨外型土得掉渣,配上时尚感强烈的舒淇,却又是搭的。


再说侯孝贤的《最好的时光》,3段不同时代的爱情故事,都猜算的到的结局。电影用灯光营造出来的时代感,第一段舒淇与张震在桌球馆,灯光是昏黄;第二段清末年份,泛黄,舒淇演青楼艺妓,张震梳满清头,侯导演未免太贪心了,若抽掉这段,对整个电影没啥影响,再来是第三个时代,张震是花心摄影师,舒淇是双性恋……


侯导演比较着重故事的叙述,让舒淇演双性恋,她带不出那个酷劲,反而与张震饰演的花心摄影师搭上时,天雷勾动地火,坏男人与尤物,才是场重量级的对撼,仿佛他们就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一对,颓废放纵地过活。


刘伟强的《不》是一部成功的商业爱情电影,侯孝贤坚持自己的风格用电影说故事,两人前后都用了舒淇,一个一气呵成用得对,一个断断续续,时而对时而不对。

2011年8月4日星期四

有谁去告诉他们,我们不是马来人。

上个周末采访《福禄寿宇宙最长演唱会》,安歌时段,3主角大唱“We are the champion, fighting for马来人!”

相信全场8千“马来人”观众,大家心里都会各自OS。原词是“fighting for香港人”,来到马来西亚开唱,就将歌词改一改讨好观众,岂知弄巧反拙,最后一刻,衰咗。

各记者心地都很善良,几乎没有人在这句“马来人”的错误上多着墨,为什么?因为,我们对来自海外,尤其是香港艺人这种惯性错误已习以为常,不晓得是不是大家都不去挑毛病,以致这么多年以来,这错误从未得到纠正,是我们自己不好。

出过国的朋友,多多少少会遇到被唤作“马来人”的情况,在外国人眼中,来自马来西亚的人,都是“马来人”,这么直线条的思维,就好比香港来的叫香港人,台湾来的叫台湾人,美国来的叫美国人,就是这么单纯。

曾在上海,友人说:“啊,你们马来人……”

我立刻纠正:“不对,是马来西亚人,马来人是一个种族,马来西亚人才代表一个国籍,我是马来西亚华裔,你把我的种族搞错了。”

他笑笑继续:“你们马来,是不是很多种族?”

我又说:“我们马来西亚,不要吃掉西亚两个字,你要省字,叫大马,马来依然是种族的名字。”

之后,一位上海的老师也是“马来马来”地叫,我解释后,他立刻道歉,我说没关系,不知者无罪,况且他这一辈子,大概只接触过我这么一个马来西亚人,弄懂了之后,他就比别人多懂一些。

以上两位,不是艺人,不用面对群众,若是面对大众的艺人,还将这些名词搞错,只能显示出本身的无知,要来马来西亚捞钱,连最基本的称呼都搞错,我很替他们难堪。

是没有人纠正他们吧!演唱会总要彩排的,彩排时唱出“fighting for 马来人”,本地的主办单位,怎么就让这样的“笑话”过关?还是存心让3位艺人出糗?“Fighting for马来人”,很像巫统大会的主题曲wor……

李宗盛也在犯着这样的错误,早年静茹到台湾发展,他都介绍她是“马来妹”,气得静茹跳脚;之前来马宣传李吉他,又是这么说:“你们马来,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家。”当众纠正音乐教父也不是太恰当,不晓得有谁下次去跟大哥说一下,你20年做音乐,总把“这里是我音乐的第二故乡”挂在嘴边,老朋友的名字,你搞了20年都没搞清楚啊?

梁文道就搞得很清楚,他从来不会讲错。欧阳应霁在著作里,有篇来马吃榴櫣的文章写得很详尽,只是一句“马来华人”,我想这是最懒的示范,下次好好写“马来西亚的华人”,这样就完美了。

这篇文章无关种族主义,种族主义者切勿借题发挥,纯属讲出一个常识性问题,外国人对马来西亚的误解,我们到国外采访,常被这么叫“那班马来记者。”,正如我明明姓黄,却一直被人错唤为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