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

分享一道美丽风景。

下雨过后的屋檐 果然 最适合风铃
你从窗外看到 风刚刚冒出嫩芽的声音 很轻

而我决定了 在猫的眼睛上 旅行
于是乎 所有的神秘都向后退 退成风景
只有隐藏的够灵巧的事情 才能长成 蒲公英
然后毫无负担的跟着 前进 很小心

因为害怕 将只敢在梦中喜欢你的我的那部分 吵醒
于是乎 我默念了一首诗 给你听
打开诗集的动作 很小心 很轻

很轻 
很小心 
就像猫跟风铃 
念了一首诗 给你听


方文山《念一首诗给你听》

2011年12月20日星期二

灾后曼谷行。

泰国街边的防洪沙包,你说,能防什么?



绝对要记录我在2011年11月中的曼谷行,因为我敢敢死在泰国大水灾后报到,加上我意外开创了“新景点”。


天杀的倒霉,我竟然在出发前一天食物中毒,拿了病假软绵绵躺在家。看我的衰样,米奇说若真的不行就取消旅程吧,从年头就订好的机票,期待了整大半年,我说坐轮椅都要去!于是,米奇拖着大行李,外加气若游丝的病人一个上飞机。


中午时分抵达曼谷,满街因泰皇大寿,祝寿广告牌林立之外,举目就是大水退去后留下来“防洪设备”,层层沙包叠在商场外,整个街道宛若战场,还有小店铺外商家自行筑起的水泥门槛,这就是泰国人所谓的防洪措施,简陋得叫人心疼。


我们不知道大水是否已完全退去,在酒店打开电视,当地新闻播放的依然是救灾的画面,我们听不懂泰文,大概猜想尚有一些偏远的地区,还没脱离水灾的噩梦,救灾行动还在进行。


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除了那些层层叠叠的沙包外,还有轻快铁上播放的赈灾MV。发生天灾后,泰国群星演唱了一首赈灾歌曲,虽然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但是曲子却是温暖而充满生命力的,镜头拍到的画面,无论是在排队领救济品的,还是半身已浸泡在大水之中的灾民,他们皆对着镜头微笑,挥手,他们是灾民,却没有一筹莫展的无助表情,有的是可能比你我还要豁达而乐观的态度,多么可爱又令人佩服的民族。


说回我开创的新景点哦?好。


话说,本人在抵达当天晚上,皮肤出现一片片又红又肿又痒的状况,回来听人说,当免疫系统被侵袭后,抵抗力一弱就什么都上来了。原本还打算忍着,未免接下来3天行程都得痒痒地过,于是决定去看医生,晚上11点多,一班友人去按摩享受,我这窝囊废就被架着上德士。


曼谷没有所谓的诊疗所,德士司机引以为傲他们的医疗设备,把我载到据说是全曼谷排行第二的大医院去挂急诊。在医生问诊后,决定给我一针,说时迟那时快,我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How much?”最怕是一针下去,我的血拼储备金,就全部打进我的身体去,我从此就流着一大笔泰铢的血。


原来,泰国打针不流行一针下,护士先拿针头扎在我血管上,再装个管子把一大支满满的针,像添油那样满满注入,打针嘛我以为3秒就过去了,结果这一针,折磨了我近一分钟,是痛的咯!


付过1000泰铢后,领了药我摇摇晃晃出院,回到酒店立刻睡死,第二天醒来,好像打了吗啡一般精神斗数!血拼大战5小时之后,米奇宣布阵亡,病人我还能继续走下一个商场,真是神奇的一针。

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我的红色翅膀。



不好意思,我这就来扫一扫灰尘。送上不久前在曼谷购物的战利品之一,这双“红色翅膀”的厚底凉鞋。


松糕鞋阔别十年左右,再度回到时尚界,早前陈太徐濠萦穿着黑色松糕鞋跑趴,配搭豹纹吊带长裤,再搭卷发鲜红唇色,被港杂志以5颗星表扬,赞赏她的品味。


我不太好意思做陈太那样的打扮,但是已闻到松糕鞋复兴的味道。在本地商场,鞋店已有三三两两设计款式报到,但大多木质与萤光塑胶色系的设计,并非我那杯茶,若是黑底塑胶类型,价格大概都在RM79.90以上,没牌子还卖如此价钱,我还真买不下手。


这双“红色翅膀”是在曼谷Siam Square的收获之一,本人购物相信一见钟情的感觉,长得很Kuso的这双鞋,摆在地上售卖,共有两款颜色,红与浅褐色,两双都试过后,思考了几分钟,于是决定带走红色的,回来有些懊恼,应该两双都买才对!因为,一双才290泰铢,相等于RM29.90!


哎……你说我笨不笨?

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

芦荟,草药界的小护士。

Nature Republic的芦荟霜,特价RM23.90,没特价时是RM32.90。


以前住乡下的日子,芦荟是垂手可得的植物,如果谁家住有“绿手指”,喜爱花花草草的人,庭园里一定少不了这草药界的小护士!

城市人里的大忙人,不要说在家种花种草,很多人连吃饭都不定时,更别说培养栽种植物的嗜好,尤其是那些拿“爱疯”的人士,手机就是一世界,人类拥有“聪明”的手机,智慧却渐渐被科技啃噬,我尤其讨厌那种出来聚会还不停笃电话的家伙,简直目中无人。


扯远了,我只想说,要在大城市里找一棵芦荟,正如在荒芜的沙漠寻找人烟一样渺茫。


芦荟向来是美容界的救星,其最基本的功效有4大类:保湿,去痘,防晒与美白;此外,还具备消疤,去角质,除皱纹等,烫伤时的最佳良药,以前小时候被烫伤,大人教说用牙膏来敷在伤口,这真是找死的偏方!牙膏是薄荷成分做的,又冰又辣,跟拿盐洒伤口一样痛彻心扉!烫伤时,用芦荟敷才是正确的!


今天想推荐的是韩国品牌Nature Republic的芦荟产品,一大罐的芦荟Gel,我买第一罐是特价RM23.90,再买第二罐时,已是RM32.90!有点小心痛,奈何芦荟实在太重要了,这一大罐的芦荟Gel,我可以用来当lotion,涂发尾防止开叉,涂厚一点可当面膜,蚊虫叮咬可以当药搽,touch wood如果烫伤时,不会再没选择的情况下,去拿牙膏来敷。


我买了一罐给刘炳香用,她脸上本来的黑斑也神奇地消失了。跟据一些美容网站的资料,先天的雀斑与黑斑,若勤劳用芦荟敷脸,也可在一年之内淡化,甚至消除。那些开冷气睡的朋友,保湿工作很重要,不然容易缺水,出现皮肤干燥等问题,家里有罐芦荟霜,一切OK!


如果家里有种植美国品种的巨型芦荟,可以试试炖养颜甜品,切下一大片(视分量而定),取肉,加冰糖与红枣,放到电子砂锅去炖就行了,清凉润肺,有痘痘的朋友,多喝有清出热气的功效,这是刘炳香的秘方,在这里就与大家分享啦!

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想说的,都在这里了。

碍于版位问题,我一定玩不过人,于是我把最真的想法,都写在采访手记里,就像写部落格一样,也因为,我很久没写采访手记了,如果你已阅读过了,就请你再读多一遍吧!


我的情感就是这样,不张牙舞爪地煽情,也不爱咬文嚼字地花样多多,我喜欢淡淡的喜欢,文字之间应该让出礼貌与优雅的位置,美丽始终要有空间给予自在的呼吸。


王菲2011巡演大马站。11月6日,武吉佳里尔体育馆。


这是我第二次欣赏王菲的演唱会,上一次正是7年前那场,淋雨淋到发抖的演唱会。


向来话少的王菲,上次除了谢谢,还送了些“菲式笑话”给歌迷,“因为笑话不好笑,所以好笑”的感觉很深刻。


若干年后,王菲已将演唱会“不说话”提升至她的特色,相信写稿的记者们,数她口里吐出的“谢谢”次数,已是例行公事,我在曲目纸上写了“谢谢(中文)”、“多谢(广东),然后随次数画“正”字,当然,这次一个正字都画不满。


准时开场、不安歌的王菲,大马这一站也不例外,粉丝等不到这奢侈的奇迹。以“此岸彼岸”概念,在镜中演唱谢幕曲《彼岸花》,随后播出她演唱的《心经》,巨大的镜子象征“回向众生”,荧幕打出“给他们……”,瞬间静默的时刻,没有人好意思喊“安歌”,《心经》回荡在灯火大亮的体育馆,粉丝们鱼贯离场。


这样的结束,彷佛一场梦的虚幻,却又是那么真实地陶醉过。

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

甜点洗脸霜。



为了不脸青唇白出门,前几年开始化妆。很多人都会说,化妆对皮肤不好,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只要卸妆卸得干净,护肤品用得对,皮肤不出现暗沉色,反而可以更光滑。

比起化妆,保养才是更重要的一环。很多男生会说,喜欢素颜的女生,对我而言是废话一句,正解是:素颜也是美女才喜欢,所以大家别上当,女生爱美最大的意义是取悦自己,毕竟脸是自己的,自己开心才重要。

有的女生“仇视”化妆保养,觉得浪费金钱,也没必要。她们应该没听过这句:30岁之前化妆是一种美,30岁后化妆是一种美德,所以你说,那种灰头土脸出席晚宴的女人,是不是很缺德?只有自卑的人才会认识化妆保养是种罪恶,天下没有那么多天生丽质的女人,后天的努力,没什么不对。

最近玩保养品玩得凶一点,想说在部落格跟大家分享一下,有时玩保养品也是一种冒险,毕竟是亲自用“面子”去试验,既然都冒险了,就当作发表冒险心得。什么?觉得我没个性了?放心,我会努力写出很有个性的美容文章,其实我在家一边敷面膜,一边打双截棍,你又怎会知道呢?(太猛了,敷面膜不宜太激烈,最好是乖乖坐好躺好,不然会有火车路的!)

开篇首先推荐的是这个----我的美丽日记,草莓优格胺基酸洁颜乳。这是近来我的美丽日记牌子推出的下午茶系列,其中一项单品,若是单买则是49令吉,现在市面上已降价到39令吉,一小茶匙地挖来用,用3个月以上不是问题。

草莓优格洁颜乳被形容为“可以吃的洗脸霜”(你想吐泡泡就吃吃看吧!),淡淡清香的草莓优格味道,水果加果酸的天然成分,加上小粒子有磨砂去角质死皮作用,皮肤善出油者适用,早晚使用完,清爽感觉会令精神一振,它不会残留粘粘的感觉在脸上,洗完就是一整个彻底干净!

洗脸霜有小粒子成分,个人认为青春痘茂盛者不宜使用,因为磨破痘痘会传染,如长少许痘痘者,洗脸时要闪避患处,避免痘痘蔓延。

产品还主打胺基酸成分,目前各大保养品除了很火红的胶原蛋白之外,胺基酸也是很受欢迎的成分之一,其作用有提供皮肤免疫功能,调节水分、酸碱、平衡油脂,有改善敏感性皮肤的抗敏能力,防止皱纹。

我的美丽日记,优格胺基酸洁颜乳一共有两个“口味”,一个是草莓优格,一个是“百草之王”的芦荟优格,若是买整个下午茶系列包,2罐再加一瓶去角质舒芙蕾,再加定妆水或其他特惠品,我买时是RM130++,保用期3年,可以慢慢用,超值!

2011年11月1日星期二

激情退去后的那一点点倦与些许的领悟。

1025的晚宴就这么结束了,筹备一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如今回荡在人群中的讨论,还剩下一点余温。

那夜之后,多了平常擦肩而过的人来向我说恭喜,更多的是惊讶,没想到我是会跳舞的,对于那些喊我“蔡依林”的人,我是非常不好意思被这么叫,我是最不像蔡依林的模仿者,大家仅仅被我会跳舞这件事吓到而已。

阔别上台表演差不多10年之后,是表演没错,我没当是个比赛,虽然最后拿了第二名的成绩,心理还挺平常心的,老总那天很兴奋说,真替我们敢上台的人感到骄傲,我心理默默希望,下次再有类似舞台,同事们可以积极主动参与,尽管事前我听了一些风凉话,被某些非善类大泼冷水,我不是那种容易被三言两语击垮的人,尤其是在决定认真做好某件事情的时候。

这次参与演出,多了一些领悟。筹办一场全国的晚宴,实属不易,这都是额外的工作,做得好没人嘉许,哪里出错了,就被狗血淋头,这就是搞幕后的辛酸。晚宴筹备期,同事小珍常一头烟跑来说:模仿大赛本报没人参加啊!一家全国性的公司,没有代表说不过去,我们都心知肚明清楚大家只是被动且不愿意,最后派出4个代表出得到场,已经是突破,之后带回来的荣誉,算Bonus。

几天前到东海岸跑十大义演,办事处的同事提起那天的晚宴,个个都赞说,哇你跳舞很厉害啊,怎样怎样。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丹办事处商务顾问拿督王丽春,她对我说,代表报馆上台不管得奖与否,就是一种付出与奉献,小珍告诉我,很感激有你们一班愿意奉献的同事。

拿督的那番话,我深受感动。也将这番话分享给一起作战的同事,输赢真的不重要,团队的合作还有一颗愿意献出绵力的心,才叫真善美。

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

我的部落格长草了。

都说了,我不是那种部落成瘾的家伙,整整一个月又3天没发过文,这是新纪录!

下面那篇《十个词藻里的娱乐新闻。(上) 》,自己看了想笑。对咯,下篇在哪里?还在脑子里,不得空思考就先搁着,反正也没有人留言!反正也没有人留言!反正也没有人留言!反正也没有人留言!(闹别扭ing!)

最近很忙,想必大家都是岁末忙乱症候群。赶在2011年所剩下的仅仅2个多月,拼完该拼的事情,然后总结、忏悔、检讨,我说啊,这些都是多余的,犯贱者都是勇于认错,坚决不改,重蹈覆辙本来就是人类的天分。

我实在看不下自己的部落格荒置成如此,于是趁还有半小时可以打字的时间,上来撩几个字。

我最近为了公司的年宴下海,捐躯跳舞去了。毕业至今,整整10年没上过台了,筋骨有点硬了。团员们很积极地练,与其说我喜欢跳舞,不如说我喜欢一群人去完成一件事的感觉,打群架例外,打色狼我乐意。

回乡还找了我的“御用舞蹈师”排舞,他很贵的,但是为我两肋插刀,遗憾的是,我的表现像是插了他两刀,糟蹋了这么专业的老师,实在罪过,我也不想这样,毕竟非专业跟专业,是有距离的,我很会安慰自己,无论对手怎样都不关我的事情,据说都很强,所以我志在参与,只求不要在台上摔倒就好。

还想写些什么呢?一时忘记了。忙碌的时候,闪过一些念头,总是告诉自己:好好去写一篇部落格吧!然后……就没有时间,然后,就忘记了。

好吧,等我想起再继续。

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

十个词藻里的娱乐新闻。(上)

1)爆料

·在“爆料”一词尚未被广泛使用,娱乐新闻规规矩矩只出现,他说、他表示、他坦言、他透露、他回答……,于是,这些温和式的回答,在大家口味越来越重的年代,根本撑不起标题。只是,“爆料”大部分程度是一种文字的包装,不代表天天有好料、猛料。

例句:A女星爆料,B女歌手的胸部是假的!

2)自爆

有别于被他人爆料,自爆的价值明显会打折扣,所谓自爆,正是艺人“自己讲”,搏出位的意味甚浓。但是,娱乐圈里,谁跟你含羞答答、客客气气?自揭秘密(假秘密),让记者多一个新闻点筛选(提供选择而已,写不写,另计!),也是一种出位的伎俩。本地星多数含蓄,看到记者像见鬼一样,嘴巴像撬不开的龟壳。其实,圈子这么小,有些所谓秘密,只是没有写出来而已。

例句:A女星自爆:我的胸部是F Cup!

3)绯闻

可以说,若是没有绯闻,娱乐圈就像一口枯井(很琼瑶)。绯闻在《汉语大辞典》里的解释为:桃色新闻,正经八百的意思,很严肃的感觉,只是“绯闻”泛滥的今天,已变得是一种宣传的必要,尤其是在影视作品面世,正值宣传期,男女主角被安排假假去吃饭,然后假假被偷拍,当然,这是港台的生态,本地?艺人公关请自己拍照,然后自行发稿吧!

例句:谈及绯闻,A女星笑答:我们只是好朋友。

4)粉丝

粉丝来自英文“Fans”的直译,香港一度用“Fan屎”,字面看上去,粉丝好得多。用粉丝多方便,对于多栖发展的艺人,又唱歌又演戏又主持,用歌迷、影迷、剧迷、支持者,都欠缺精准度,粉丝--囊括全部,不仅娱乐圈适用,也可用于对于非生物、物品、品牌的支持。

例句:A女星的签唱会上,路人熙熙攘攘,粉丝三三两两。

5)销量/票房

唱片业日益滚下坡的时代,谈销量等于幻想,百万销量当今大概只有女神卡卡级数才做得到。10年前3万张开庆功宴,现在3千张就可以杀鸡还神。大家都去别处赚钱了,谁得空管销量?票房就不同了,近年来本地电影业百花齐放,观众改变了心态,比以前更舍得花钱支持本地电影。视帝谢佳见老板预言,他会是第一个问鼎金马奖的演员,老实说,还真有期待。

例句:A女星放话,若专辑销量破1000张,她就穿比基尼庆功!

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刘炳香(曾)是运动健将!

那一晚,李宗伟对垒宇宙最强的林丹,我腾云驾雾地在山上工作,没机会体验各位那种心脏几乎停止的激动。工作完毕,走出剧场电话响起了,是刘炳香。

那种时间打来,是很奇怪的。于是我问:“酱晚了,什么事?”

她劈头就吼:“李宗伟打得很好啊!完全追上林丹的速度,可惜输了,虽败犹荣啦!”

我能预见第二天她上班,整个公司充斥着她口中吐出“虽败犹荣”这四个字,见人就讲,不断Repeat。

我不晓得李宗伟对她的影响有多大,我只知道她最近开始学人打羽球,而且看起来,有在认真。

那天穿着球衣回去,她说:“给我!我要穿去打球!”我觉得随便穿就好,因为穿什么,都不会对她的“球技”有影响。

“我没有球拍!我要去大兴买便宜货,可是打了手会痛,我朋友说,用好的拍,手比较不会痛……可是,好的拍又很贵……”

意思再明显不过,得了得了。我随口说说,去问“1体坛”的林先生要两支“不是那么好的球拍”给她,刘炳香大喜:“哦!叫他捐赠两支给我。”第二天她去跟“球友”炫耀即将获得免费球拍,再得寸进尺地补一句:“记得啊,两支,爸爸一支我一支,有3支就更好hor?”

这安娣很欠揍,我叫她第三支去她的“大兴”百货买就好!

刘炳香念书时是运动健将,我没有怀疑过她,我相信她的运动细胞是家族遗传,因为我也听过我小阿姨的辉煌史,即是当年她跑接力赛跑最后一棒,被第三棒的队友猛撞在地上,翻滚了一圈爬起,拾起棒子就冲。提起这件事,我小阿姨总会用这句来做ending---“再给我50米,我就拿冠军了!”

刘炳香没有这么戏剧性的辉煌史,她也跑接力赛,同学围观为她呐喊:“跑慢慢!跑慢慢!”刘炳香大骂:“比赛啊!慢你个死人头,省力来做么?当然是要全力以赴啊!”

跳高才是刘炳香的强项(小时候她应该很高一下,真是小时了了,大未必高)。小阿姨爆的料,她小时候在家拿很多水桶叠高高,再拿支竹竿放在上面练习跳,梁友妹常骂她:“再跳到大腿淤青你就试试看!”老妈子总希望她女孩子家,要斯文一点,不要玩这么粗鲁的游戏。

我没听说过,她会打羽毛球。

“我跟爸爸打混双,一场都没接到几粒球,就两粒球一起打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这样比较好玩。”

如此两粒球的“混双”,真的很混。

她说,不喜欢对方打高球,也不喜欢对方打网前球给她,对方杀球她也不爽,她所谓羽球的意义很简单:接得到球就好。看来,李宗伟对她的影响是“零”,不动如山地打羽球,跟首相夫人很像。

总之,我依然相信刘炳香(曾)是运动健将,只是不太会打羽球而已。

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

舒淇,适合爱情。

《最好的时光》,舒淇搭张震,重量级对撼!

《不再让你孤单》,舒淇替刘烨剪头发,有求于他。




又是一口气看了《不再让你孤单》和《最好的时光》,还是因为舒淇。


《不》的角色是为舒淇量身定做的吧!说真的,若让其他人来演李佩如这角色,实在想不到有谁比舒淇更适合。舒淇是演爱情电影的不二人选,无论是怎样的结局,跟这样的女人谈恋爱,注定不会太平凡。

在看《不》时,剧情其实没有很大的吸引力,焦点落在男主角刘烨身上,舒淇每次喝醉就把他叫来,然后爬到他身上去强吻,他总是左闪右闪,虽说他心里也爱舒淇,却没有趁人之危,借酒行凶的是舒淇。

这样的画面,是挑战男观众的神经。刘烨的角色,是一个正直的警察,几次被舒淇硬上,都没有顺其自然地发生该发生的事情,果然,绝种好男人,在电影里才有,刘烨的定力差不多要到唐三藏的等级了,当然这样被舒淇压着来吻,他是有赚的。


之后,舒淇因思念刘烨,从香港跑回北京找到已患病的刘烨,在阳台还是主动献吻,那场戏,刘烨还在闪。导演刘伟强据说也看不下去,说:“都什么时候了,你不用每次都躲,毕竟她是舒淇,你是男人,你自己想想你能拒绝几次?”


这才是人话,如果从头闪到尾,电影大概可以拍part 2,名字可以叫《不是我不吻,奈何我是Gay》。


这种强吻男人的戏,让舒淇来演就对了,放眼两岸三地A咖女演员,有谁会比舒淇更适合拍吻戏?先去动个丰唇手术再来吧!人家浑然天成,无添加化学成分,吻了不会有副作用。


舒淇也适合演喝醉酒的戏,我喜欢有场她与刘烨走在城墙外,她一路走,一路讲,又哭又笑,跌跌撞撞,好长一段的take,换别人演,我会不耐烦fast forward来看,我就爱看她发酒疯,几许风尘,假装坚强其实内心又有单纯的渴望,她大概在演自己吧,正如他好友Roger说她,无论几岁都好,内心还像个小女孩。


《不》的好看,在于用对了男女主角,刘烨外型土得掉渣,配上时尚感强烈的舒淇,却又是搭的。


再说侯孝贤的《最好的时光》,3段不同时代的爱情故事,都猜算的到的结局。电影用灯光营造出来的时代感,第一段舒淇与张震在桌球馆,灯光是昏黄;第二段清末年份,泛黄,舒淇演青楼艺妓,张震梳满清头,侯导演未免太贪心了,若抽掉这段,对整个电影没啥影响,再来是第三个时代,张震是花心摄影师,舒淇是双性恋……


侯导演比较着重故事的叙述,让舒淇演双性恋,她带不出那个酷劲,反而与张震饰演的花心摄影师搭上时,天雷勾动地火,坏男人与尤物,才是场重量级的对撼,仿佛他们就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一对,颓废放纵地过活。


刘伟强的《不》是一部成功的商业爱情电影,侯孝贤坚持自己的风格用电影说故事,两人前后都用了舒淇,一个一气呵成用得对,一个断断续续,时而对时而不对。

2011年8月4日星期四

有谁去告诉他们,我们不是马来人。

上个周末采访《福禄寿宇宙最长演唱会》,安歌时段,3主角大唱“We are the champion, fighting for马来人!”

相信全场8千“马来人”观众,大家心里都会各自OS。原词是“fighting for香港人”,来到马来西亚开唱,就将歌词改一改讨好观众,岂知弄巧反拙,最后一刻,衰咗。

各记者心地都很善良,几乎没有人在这句“马来人”的错误上多着墨,为什么?因为,我们对来自海外,尤其是香港艺人这种惯性错误已习以为常,不晓得是不是大家都不去挑毛病,以致这么多年以来,这错误从未得到纠正,是我们自己不好。

出过国的朋友,多多少少会遇到被唤作“马来人”的情况,在外国人眼中,来自马来西亚的人,都是“马来人”,这么直线条的思维,就好比香港来的叫香港人,台湾来的叫台湾人,美国来的叫美国人,就是这么单纯。

曾在上海,友人说:“啊,你们马来人……”

我立刻纠正:“不对,是马来西亚人,马来人是一个种族,马来西亚人才代表一个国籍,我是马来西亚华裔,你把我的种族搞错了。”

他笑笑继续:“你们马来,是不是很多种族?”

我又说:“我们马来西亚,不要吃掉西亚两个字,你要省字,叫大马,马来依然是种族的名字。”

之后,一位上海的老师也是“马来马来”地叫,我解释后,他立刻道歉,我说没关系,不知者无罪,况且他这一辈子,大概只接触过我这么一个马来西亚人,弄懂了之后,他就比别人多懂一些。

以上两位,不是艺人,不用面对群众,若是面对大众的艺人,还将这些名词搞错,只能显示出本身的无知,要来马来西亚捞钱,连最基本的称呼都搞错,我很替他们难堪。

是没有人纠正他们吧!演唱会总要彩排的,彩排时唱出“fighting for 马来人”,本地的主办单位,怎么就让这样的“笑话”过关?还是存心让3位艺人出糗?“Fighting for马来人”,很像巫统大会的主题曲wor……

李宗盛也在犯着这样的错误,早年静茹到台湾发展,他都介绍她是“马来妹”,气得静茹跳脚;之前来马宣传李吉他,又是这么说:“你们马来,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家。”当众纠正音乐教父也不是太恰当,不晓得有谁下次去跟大哥说一下,你20年做音乐,总把“这里是我音乐的第二故乡”挂在嘴边,老朋友的名字,你搞了20年都没搞清楚啊?

梁文道就搞得很清楚,他从来不会讲错。欧阳应霁在著作里,有篇来马吃榴櫣的文章写得很详尽,只是一句“马来华人”,我想这是最懒的示范,下次好好写“马来西亚的华人”,这样就完美了。

这篇文章无关种族主义,种族主义者切勿借题发挥,纯属讲出一个常识性问题,外国人对马来西亚的误解,我们到国外采访,常被这么叫“那班马来记者。”,正如我明明姓黄,却一直被人错唤为陈小姐。

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5千?5分都没有。

在David Archuleta的演唱会上,遇见同行的同事,互相介绍后,他说“知道”我,因为有看我的部落格。

瞬间,害羞。(真的)

我好奇,现在还有人这么用心去看部落格,加上我知道自己的部落格相当冷门。他说(就你。对,就是你,敏仪的同事),自从有了面子书,对部落格而言是种破坏,大家都到面子书去抒发心情,网络上的废墟越来也多。

我认同,面子书好比便利店,部落格就像专卖店,现在全民疯微博,部落格的存在更显出它“顽强的生命力”,不想说是奄奄一息,因为还有不少博客很认真地在耕,许国伟那种就叫奄奄一息啦,因为荒废了,荒废了,荒废了……

同一天,与某家模特儿公司的宣传聊起,她说他们公司签下一位博客,专写日流事物的女生,其部落格一天的点击率,最低有7千次!听好好,最低7千!(我从开此博至今,都不知没有这个数目,有夸张……),模特儿经纪公司签博客干嘛呢?她说,帮忙接商业邀约,即是若要请她写一篇关于某产品的文章,一篇最低价码是5千令吉!

一篇5千令吉!!因此,他们公司一个月帮她接3单就够了。(看到这里,是不是很妒忌?点头了吧?一篇5千令吉,波波or沙巴土地公,你们写一篇有多少钱啊?)如果说部落格是专卖店,5千令吉一篇的价格,大概是部落格界的LV!

怎样才能让自己的部落格更多点击率?啊……不懂。每写一篇都丢上面子书去,呼唤大家进来看看?我脸皮很薄,虽然大家都说:写出来,预了有人看啦!就因为我的部落格留言少,给我一种就那2、3人阅读的错觉,所以我很有安全感。

从来没想以写部落格为生,但如果可以的话,做梦都会笑啊!对不对,各位?以一篇5千令吉的身价,以我目前工作的写稿量而言,我可以住Mont Kiara豪宅了!

最后,那位先生(是你,就是讲你)说,他看了我部落格好几年,一直有在看,我说:你都没有留言的hor?当然,我不会像“健人志”那样喜欢逼人家留言,有看就代表肯定,有一直就代表我的部落格还不错看,hor?

如果有朝一日能有一篇5千的收入(一直讲一直讲一直讲5千块,因为很羡慕,呜呜呜……),我会请大家来我的Mont Kiara豪宅开比基尼派对。

真的!(发誓ing……)

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我家两老的无聊生活Remix殃及池鱼。

昨天,刘炳香傍晚打来,用异常严肃认真的语气说:爸爸hor……

听她的口吻,我心沉了2cm,她继续:“爸爸hor,从芭里拿了两粒榴槤回来给我吃咧!”

X的……吃榴槤严肃个屁啊!吓到我!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但是,就是搞不懂,为何要用这种语气来陈述一件这么无聊的小事。

她继续讲榴槤的事,她说芭里只有一颗榴槤树,是伯伯的(好像我不知道一样),没有很好吃、贵南叔叔的榴槤更没有水准、猫山王跌价啦,哈哈哈,一公斤跌到25块……(我实在不知道她在自high什么)。

轮到我向她打报告了,我说,让老爸拥有一台自己的手机,真是一个糟糕的决定。话说,我老爸几个月前,在刘炳香的逼迫之下,才使用手提电话这玩意儿,原始人用手机,遭殃的人,是被他存在手机里的联系人,就是我们!

几个星期前,我在上班时,手机响起,由于我刚换了手机,没了原始人的号码,一看陌生的电话,很自然就客客气气地接电话,电话那头竟问:请问金靓在吗?(怪,打老娘电话问老娘在吗?还有,此人声音如此熟悉。)我问:我是,请问你是?

只听见一把很无辜的声音回答------“我是庭发,庭发啊,黄-庭-发。”

我是被他激到…………………………………哎,幸好我心脏够强。

再来,几天前的周末,8点之前,一大清早,我电话又响了,屏幕显示:庭发。不妙,家里出了什么事?这么大清早,别吓我……

我故意用已经起床很久的声音,假装镇定问:爸,这么早,什么事?他劈头就问:你还在睡觉啊?哦,爸爸今天要去芭,要去运动运动一下,每天在家里很显,我有打给阿靖,她很忙,没有接电话……(OS:周末大清早,阿靖忙着睡觉,谁得空接你电话啦!)

我极度不耐烦问他:“有什么重要事吗?”

他答:“没有啦,我练习打电话。”

……

隔天,他又打来,我先发制人:“你每天都要练习的咩?”

我跟刘炳香投诉!她狂笑,真是我妈的幸灾乐祸。

杂乱也是一种风格。

在新山就业的姐妹淘告知,一位同乡在新国车祸去世了,此人不算熟,小小乡村,谁家的孩子,我们都略略知道。据说当晚,他出门加班,深夜不归,妻子狂打他手机,最后接电话的是警方人员,告之:你先生已经……

命中注定的唏嘘。

后709岁月,愤青年代一触即发。当人人有了说话的权利,后现代言论自由,忽视责任后果。政治狂热族群的畸形标准:你不与我同仇敌忾,你就是敌人!黄色,属热色系,从此以后需要深黄色,沉淀之后的冷静,智取。

随波逐流,本来就是一件很瞎的事。(我不懂政治的,一点都不懂。)

不庸俗的八卦二人组,日以继夜地说三道四,有了新领悟:讲是非也要有讲是非的水准,二人组水准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上下五千年,纵横大江南北”,八卦界的翘楚、是非界的泰斗,其境界在于:没有人看得出。

这段,看不懂的是正常人,看得懂的是……脱俗之人。(我都说了,庸俗二字,低估了你呀!)

2011年7月17日星期日

娱乐最高招。

刘子千的《念你》MV,土到太空去,爆笑到不行!




看了刘子千《念你》的MV,其唐老鸭式的歌喉,让我笑了一整个早上。

刘子千是谁?一个默默发片,没人记得的歌手,可他老爸却大有来头,乃人称鬼才刘家昌是也。他2010年发过专辑,周董与林志玲主演的《刺陵》主题曲是他唱的,相信大家都没印象。

这回,翻唱他老爸的歌曲《念你》,其歌声被网友指为“喝了塑化剂”,“生化武器”,甚至有人批评为噪音,要去环保局投诉他,网友一连串充满创意的批评,成功让他一夕爆红。

这单爆红事件,堪称娱乐圈最高招的手段,我个人佩服不已,幕后推手正是刘家昌,真是高手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娱乐新闻就是要这样,刘家昌是摸透了网友毒舌的习性,故意要让儿子用最无厘头、最恐怖的、最地狱式的唱法来演绎他的作品《念你》,MV采取复古、老土至极的拍摄与演绎手法,在当今强调高科技、高成本、唯美、漂亮的标准下,用最省钱的方式,达到最吸睛的效果,正如大师所言:MV,就是一种行销策略!

再来,网友留言大略分两派,一派是直线型,听了直接骂:难听!这反应正中下怀,你越骂他越红;第二派网友则为思考型,会去找回刘子千之前的作品,发现:咦?他唱歌明明很好听啊!这就对了,人家就是故意唱这么难听,刘家昌的儿子,差到哪里去?人家正是要制造话题,现在这句魔音灌耳的“我的字典里没有放弃”,已经渗透整个台湾娱乐圈,谁不会唱,谁落伍。

歌曲难听是没错,效果除了难听,同时好笑、滑稽兼备。当歌手的,谁不希望能呈献最帅最酷的一面?偏偏,刘子千来个大颠覆,用谐星的方式出击,放下身段,这种勇气,不是人人都有,心理素质不够坚强的艺人,被骂几句就顶不住,更绝的是,刘家昌再补一句:承受不了批评,就不要发专辑。用心良苦,态度正面,胜过一班靠宣称患上忧郁症的艺人,大师所言,好一个当头棒喝,过瘾。

接下来,可以预见的是,刘子千红了,知名度大大提升,搞笑艺人定会大肆模仿,势必让《念你》唱得更爆笑,人红了之后,商演肯定接不停,年底尾牙秀,会掀起一场“抢人大战”,欢乐的时光,刘子千的《念你》很是应景,名利大收,江湖上传唱一阵子后,下一张专辑,他会好好创作,展现他真正的才华与实力,到时大家就“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有两把刷子的。

不夸张地说,刘子千土土的MV配上他扁扁的歌声,其娱乐效果,远远胜过Lady Gaga在机场扑街的连环图,台湾乐评人调侃,听刘文正的《小雨打在身上》,听刘子千的就是“石头打在脸上”。

这一切的铺排皆是手段没错,但是胜在够高明,因此我欣赏。

2011年7月10日星期日

如果大家走进默迪卡体育场。



709过了,大场面依旧,镇暴队、警棍、盾牌、催泪弹……大马的街头集会,剧情十年如一日。看看国外人家的集会游行,多有创意。

首先,给我们最大的体育馆就对了,指定颜色是黄色,参加者可以购买大会的T-shirt,不过,当天设立一个“最佳服装奖”就更好玩!可以扮Bamble Bee、扮皮卡丘、黄色的鸭子、Digi Man、美少女战士(她头发是黄的)、扮香蕉、这个那个……先用cat walk决定受欢迎程度,再让全场支持者以掌声定夺,这个玩法遵从民意,我们的游戏干净、透明又公平。


再来,参加人士若想表演,要预先跟主办单位报名,个人或团体不设限,可分小朋友组、年轻人组、中年组、乐龄组。表演或许无法确保水准一定精彩,但是很真实,因为这是和平、好玩的集会,不会有人射催泪弹与恐吓民众,小孩跟老人家都能来,不用害怕受伤害、或跑不快被逮捕。


节目的高潮是由领袖们“夹Band”,例如安华可以弹贝斯、努鲁弹Keyboard、郭素沁打鼓、安美嘉当主音、哪个谁谁谁来弹吉他、剩下的可以当和音天使,“Rock友”上身的各位,衣服一定要有黄色“亮片”,主题曲可以早早写好,最好全场都会唱,可以有插曲、抒情版、舞曲、Acappella版、因为是白天,不会有荧光棒,全场可以拿黄色汽球啊,但记得垃圾要带走,“Bersih集会”,乱丢垃圾是不对的。


大家还可以轮流上台发表感言,说说你对这国家的爱与期望,说出为何来参加,今天跟谁一起来,语言不设限,大会可以安排通晓华、巫、英、印、福建、客家、海南、广东等等等的翻译团队随时候命,属于人民的集会,要贴近民众的心。

我想若首相会来,让他当特别嘉宾好了,大会让他压轴出场,务必让他听完大家的肺腑之言,也别让他准时抵达现场,发他早2个小时的通告,让他从头参与到尾,不给他贵宾席坐,让他跟全场一样坐草地……But,他肯定不会来,大会若于进场前检查参与者包包,保证没有人带臭鸡蛋也不行(因为还可以丢水瓶跟鞋子),危险啊!为免他带来镇暴队挡臭鸡蛋,首相还是别来了。

最后,首相可以向媒体发表,恭喜警方控制好场面,不用射出一枚催泪弹,为国防部省钱(纳税人的钱!),限制车子进城是对的,大家乘搭公共交通去现场,不用塞车其实也很不错。商家别怕了,可以开店做生意,甚至可以去体育场外买“Bersih 2.0”的周边产品,例如将诉求印成一条条书签、锁匙圈、文件夹、Bersih 2.0吉祥物、代言人安美嘉海报、黄色的Bersih水瓶,几好,天天喝“Bersih”之水,健健康康,又够In!

这样的集会很好啊,我亲爱的记者朋友不用去街头打战,不用被辣椒水淋湿一身、流着眼泪蹲在街头赶稿。哦对,别骂《中国报》了,早报标题已换掉,证明编辑室是很care大家热情的关心,如果没有催泪弹、镇暴队的大集会,大标题会是:说好的和平,在这里!副题:黄海歌舞升平,有欢笑,也有Bersih的泪水。

对了,哪个骂本报“怕死”的?我们各组正在请人哦,欢迎勇敢的热血青年来应征,跟我们并肩作战!“敢死”跟“勇敢”有分别的,敢死--敢敢去死,何必咧?上战场杀敌的士兵,不怕死地冲冲冲,戏份很少,一下子就倒地死掉,勇敢比较有价值,猛将活比较久,因为除了勇敢,功夫也要好。

不好意思,愤怒的文字我不擅长,热血批判的文章我没这个天份,我只能说,那个催泪弹不是开玩笑的,我尝试过那个滋味,早在我还在念书时的8、9年前,我已经在街头集会呐喊,当时郑立慷肚腩还没这么大,我们一起上街集会,曝晒、淋雨、被他妈的催泪弹熏。我也期盼没有催泪弹的集会,我可以带爸爸妈妈跟妹妹,甚至以后我的小孩一起去参与、去喊出我们要的未来。

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

我与他的无聊对话。

我:我美吗?(每天都要问。)
他:美。(回答过几万遍。)
我:10分有几分?
他:7分。
我:妈的……才7分?
他:7分很高了。
我:林志玲几分?
他:9分。
我:徐若萱几分?
他:8分。
我:范冰冰几分?
他:嗯……8分。
我:舒淇几分?
他:舒淇长得很奇怪,都不美的,7分咯!
我:我觉得她美哦,我跟舒淇同分啊?
他:嗯,你们同分。
我:哇哈哈哈哈!(开心到半死。)
他:舒淇美咩?不美咯……
我:侯佩岑几分?
他:侯佩岑好像老了很多……6分!
我:……
他:……
我:你妈妈几分?
他:9分!
我:刘炳香几分?
他:(想了想……)9分。
我:哇?是我只会给她4分半,哇哈哈哈哈!狡猾啊你,怕我回去爆料?
他:不可以这样,妈妈都是好的,要给高分!
我:……

2011年5月14日星期六

道长与大哥需要吊水的一夜。

有时我都分不清自己是很忙还是很懒,部落格被我荒置到如此地步。大狮子昨天来电,我问他,你知道我最近搞什么?他答:你最近看书咯,部落格那边还写书评……

有点羞愧,那些写很久的了。

最近我干了什么来?哦对,我去听了梁文道跟李宗盛的讲座,原本回来很有冲动写些什么,却在当晚从讲座回程时,致电给Ken大骂了一轮,隔天跟宇恒再骂一遍,一直被我拿来当话题,到最后好像骂到尽了,忘了要写什么。

那场讲座,除了梁文道与李宗盛的之外,其他的角色都很值得被批评。主办单位请来两位重量级人马,现场观众入席率不及7成,以两位的号召力,全场爆满绰绰有余,因此,宣传不足还是不行,这是个问号。

再来是观众,说得贴切一点的是,那些在问答环节站起来发问的观众。出席过不少讲座会,发现站起来发问的童鞋们,大概在家只听两首歌《不顾一切》和《勇气》。我举例当晚两位“勇者”的提问,一位来自马大创作坊的童鞋,他说创作最大的限制来自于校方不让学生办音乐会,音乐会门票难卖,then一些人觉得他们的创作不好听(下删300字)……

我说这位童鞋真的很很很可爱,可爱到我想捏他的脸蛋,一直捏到黑青为止!他把李宗盛当他们家大学的校长还是学生事务部主任?能够遇上音乐教父竟然问这么“可爱”的问题,感谢他自爆是马来亚大学的童鞋,我想他的学长姐们,一定“无比光荣”。

还有一位叔叔级的评论人,站起来滔滔不绝地发表他对李宗盛敬仰与爱慕,他当着全场观众说,最爱的台湾歌手有4个,第一是罗大佑、李宗盛排名第二,第三是黄舒骏,第四是陈升,只是最后他又说,最爱的还是李宗盛的创作,立场实在摇摆。

然后?没有然后。我隐约get到他最后说的,好的作品,是要经得起考验。他要问什么?没有,仅仅站起来对大哥表白,然后再发表对大哥歌曲的迷恋,哦对,他还说听两句大哥的歌,眼泪就在眼眶打转。我说啊,新闻评论人,遇到偶像也会失控,大家要体谅。

我是去到现场才知道台上多了一位“本地时事评论人”。我不晓得主办单位的用意何在,把一个与主题无关的人硬摆在这个谈音乐文化的台上,导致他所说的,都曝露了自己对本地音乐发展的无知与误解,整晚他就情绪很激动,不断问李宗盛“这个有问题吗?那个有问题吗?”

大哥谈的是未来与方向,他越是将话题往后扯,我觉得他听不懂大哥的意思,这才是最大问题,他擅长的功夫不在此,硬逼着班门弄斧,很尴尬。谈音乐,其实还有更适合的人选,例如彭学斌,还有管启源。

整个晚上下来,还在感冒的梁文道应该可以直接去医院吊水,顺便也给李宗盛吊一包,一个被激到脸青唇白,一个则面红耳赤,实在不好意思。

当晚的主持人叫秋月,个人认为当晚由胡渐彪来主持更对味,跟那位可爱的童鞋一样,他也是来自马大的。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谁割下梵谷的右耳?


书评:作者:蒋勳
书名:《破解梵谷•Van Gogh Rediscovered》

在梵谷以向日葵般地热情迎接他那视为好友的高更(Paul Gauguin),住进他阿尔(Arles)的房子,在两人同居2个月后的某天深夜,邻居听见屋内传出两人激烈的争吵声,接着高更逃出屋外,之后人们发现梵谷倒在血泊中,他的右耳已被割下。

有个说法是,高更忍受不了梵高的精神病,许多极端与异于常人的行为,让他脾气爆发而错手伤害了他,梵谷为了袒护好友,便骗世人说是自己割掉耳朵。

以画大溪地风情著名的高更亦是一位为追求艺术而不顾一切的画家,他在梵谷的生命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蒋勳的记录中,梵谷在1887年在巴黎与高更相遇,之后梵谷去了阿尔,高更去了布列塔尼。

蒋勳如此写道:他们对那一次短短的相遇似乎有一点错愕,怎么忽然遇到了前世的自己。因为错愕,所以会思念,向往,渴望,终于会有第二次相遇。第二次相遇成为悲剧的纠缠,两个月一起生活,一起画画,在孤独的世界中寻找到唯一的知己的梦幻破灭,梵谷精神病发,割耳自残,住进精神病,以最后两年的时间创作出震动世界的狂热绘画,在1890年7月举枪自杀,结束(或完成)自己的生命。

梵谷拥有许多自画像,一半是受自画像鼻祖林布兰的影响,更贴切的说法是,梵谷靠着不断凝视刻画自己,甚至逼视自己的内心深处,用最纯粹的眼光看待自己。每一张自画像代表了不同时期的梵谷,也记录当下的心情与心理状态。蒋勳分析道,比较起来,梵谷1889年1月精神病发,割耳之后的自画像,反而有一种释放之后的轻松幽默。割掉耳朵,或许只是肉体上小小的痛楚,暂时转移了他精神上饱受折磨的剧烈痛苦。

梵谷的一生,像是一个被诅咒的生命,如今世人看到他惊为天人的画作,在艺术成就上,他创造了一个灿烂的自己,只是看回他的生活,却是如此地狼狈不堪,精神状态带他到无法与自己相处的境界,痛苦得让他举枪自尽。

出身牧师之家的梵谷,在年轻时狂热地做布道工作,他选择了到最矿区为贫苦瘦弱的矿工讲道,沉浸在他为穷苦人家寻找救赎的快乐与兴奋里,然而他的行为不被他的教会理解,当时的教会要牧者维持高高在上的体面,他们无法接受贫穷,邋遢,甚至被自己的父亲形容:几乎认不出这是我儿子,他完全像一个矿工!

梵谷早期的作品人物多以贫穷的劳工为主,1882年一幅《饭前的祈祷》,以简单的炭笔素描了一个劳动者的沉着,尊严与顽强;同年了画了一幅名为《哭泣的老人》,主角是一位老矿工,整张脸埋在双手中,看不见表情,他秃头,衣服破旧,好像工作了一生,耗尽了所有生命力气,却仍然一无所有。

梵谷的荒谬,还包括了一位影响他至生的女人,一个叫西嬿(Sien)的妓女。她从16岁开始在街上拉客,以出卖肉体为生,生了5个孩子,每个孩子的父亲都不知道是谁,认识梵谷时,肚子里还怀着一个。梵谷同情她,请她当模特儿,画了很多西嬿的素描,付钱补贴西嬿的家用。之后,梵谷与西嬿同居,负起孩子们的生活费,城中人窃窃私语,一个当过牧师的画家,竟与一名妓女同居?梵谷仿佛要对抗整个世界的虚假,耶稣不也曾宽恕过一名妓女吗?他不顾一切与西嬿结婚,然而,这段婚姻是因为同情还是爱情?

西嬿最后又跑到街上去接客,梵谷看不到救赎,正如他自顾不暇,却又一厢情愿借由施舍来展现对他人的救赎,这一笔更为他的生命,添了多一道伤痕。




刊登于《96ST》4月期号。

我不是坏蛋!



书名:《我不是坏蛋》
作者:欧阳应霁

你有没有这样的朋友?那种既不挑食却又不是狼吞虎咽,胃口很好但是不算大得惊人,爱吃但不贪吃,仿佛看吃什么都一副津津有味的模样。我记得张智成就是这样,总是呼呼呼地往嘴里送食物,他说以前念大学时,室友看他吃快熟面的满足样,绝对是一种诱惑,抵挡不住纷纷也走到厨房去加入“渌面”行列。

胃口好是一种福气,爱吃懂得吃,更是人生一大享受。庸碌如你我,每天为谁辛苦为谁忙,疼自己的方式,其实不一定要等到放假出国的那天,想一想你每天上班的午餐时光,是不是对着电脑三两口将饭盒扒完就算?什么?你忙得没时间吃午餐?从今天起好好反省,给自己的胃放尊重一点,午餐怎么吃也可以是一种人生态度。

从《香港味道》开始,欧阳应霁展开了一系列撰写美食同时记载香港饮食文化的大工程,瞬间多了一个身份,成了香港美食代言人之一,他认为食物是一种很有趣的媒介,它的味道与人们的记忆与经验相关,所以食物的酸甜苦咸鲜,也记录了港人经历的酸甜苦咸鲜。从虾饺、叉烧包、碗仔翅、丝袜奶茶……可以品尝到香港人如何成长、如何看待自己、看待生活。

而,欧阳应霁认为最有诚意的美食态度,就是自己下厨。他喜欢到吵杂脏乱的菜市场,并非干净有冷气的超级市场,他在乎菜市场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情感,这些看似不完美的小细节,却是最有诚意与真实的感受。这次为了他的“吃到底系列”,一开篇就以“蛋”为主角,灵感来自他的偶像,村上春树。

他在自序中写村上:09年他获得以色列耶路撒冷文学奖,他在众多非议甚至杯葛的情况下决定出席,却利用颁奖典礼机会毫不客气地发表了一篇谴责以色列以压倒性的军事力量打击巴勒斯坦人演说,把那些冷血,高傲,背负宗教的杀人制度喻作高墙,演说题为《站在蛋的这一边》:在一道坚固的高墙与一个撞破在墙上的蛋之间,我永远站在蛋的这一边。就这样,身为他的粉丝,欧阳兄义无反顾,理直气壮,与蛋同在!

欧阳兄对蛋如此爱恋,在我来看这本像是给“蛋”的一封情书。一开卷的皮蛋画页,欧阳写道:用最粗糙又最巧妙的方法去保护最脆弱最可爱的你。再来给鸡蛋的:你的造型熟悉不过,竟又是世间最完美的设计。每次敲开你,都有一个期待。进行中的动作,声音,快慢,轻重,都是享受(说的是在打鸡蛋啦!)说你最素净,其实你最亮丽,说你最稳定,其实你最最多变……如果没有你,完蛋,没戏。以上若不是在说蛋,根本就是欧阳兄对他眼中那位“西施”的甜言蜜语嘛。

欧阳兄在整本书中分享了三十道有关蛋类的煮法,无论是中餐西餐,主食到甜品类都有。此外,还附有关于蛋类的“冷热小知识”,包括究竟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鸡的祖先从哪里来?下蛋的母鸡有多厉害?蛋黄是否是脂肪?各种蛋黄的颜色为什么会有不同……你想得到的或你没想过的问题,不用到10万个为什么,这里有冷有热的知识,学会了够你去吓唬人了。

不得不提及这本《我不是坏蛋》是由好友从台湾帮我买回来的(香港书去台湾买?不管,买到就是!)书送来时,她一脸疑惑地问:“你怎么会买一本食谱呢?”当下我脑袋闪过周星驰的脸孔,幻想他一脸认真严肃地代替我答:“这本,不是一本普通的食谱。”有型又搞笑。



刊登于《96ST》3月期号。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何止五分钟完事。


那些打着“才子才女”旗帜出书的艺人,你有什么想法?这问题或许有点为难,这么说好了,没有一支好笔而出书,是件很可怕的事,正如走进森林里,遇到小红帽或是大灰狼,结局各异,那些写得不怎么样的书,分分钟让爱书人“遇害”,浪费地球资源也是罪过,跟环保过不去,多可恶。

台湾写词人方文山出书,附带的书腰列满名人推荐,哦,阿信有看过呢,五月天的粉丝立刻爱屋及乌,啊,蔡依林也写了序,周杰伦也来助阵挥几笔,双J加持,必定大卖特卖……说到底还是包装手法,我不晓得“那条”书腰值多少钱,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账算到消费者身上就对了。

管启源阿管出书了,这句话附带“终于”的意思。没有硬加条书腰给你的《五分钟完事》,不给读者添麻烦是一种美德。是啊,好书何必呢?一般人出书,找来好友知己,更多的是找些知名人士撰文写序,被邀请到的人不免有被重视的窃喜,窃喜了当然尽写好话,再不然假装写些不太坏的坏话,阿管说得有道理,写序果真是件“粗重”又恼人的事,所以他只有自序。

他写道:照常理来说,一本书都应该找一些人物来写个序,我想了一下,还是不要好了,我不知他们会写出什么来,太好太坏都不是,于是,我叫这些可以帮我写序的人选,都去帮我写推荐文吧,写序这种粗重功夫,还是由我自己来好了。这本书摘录了我近乎10年的文字作品,其实没有10年,说10年是因为顺口,你可以做出一个如电影里那样似笑非笑的表情,看远方或望地上,可能吐出一口烟或喝一口啤酒,微微地叹息着说:“10年了啊……”

《五分钟完事》为层次感而切割分类为八块,计有《北京》、《一个人的情书》、《温日》、《这就是生活》、《我自己教我自己》、《杂乱无章》、《方块文章》以及《无深度听歌》。我在读完整本书,才发现有所谓的“目录”,所以可以更客观地说,其实没差,无论哪一块的文字,都充满着生活气息与反省。这让我想起创作人常被记者问:你创作的灵感来自何处?其实标准答案只有一个,就是生活,只有懂得品味生活的人,从中领悟了什么,或是想不通什么也好,只有贴近生活,才能发掘创作最好的材料。

阿管的文字很冷静将自己的事,像拼图般一块一块,用自己的节奏、速度、慢慢地拼凑起来,完成之后,带有毕加索作品中的诚实与忠于自我,在写作中对自己坦诚需要勇气,一刀刀解剖自我感觉,赤裸裸将情感展示陈列,如此方式拿捏不当,就会显得自以为是与一厢情愿,说到底还是文字功力的问题啊。

书名《五分钟完事》是一位诗人帮阿管取的,阿管建议此书大家适合用于上厕所的时光,5至10分钟读完一两篇,所以叫五分钟完事。我说,如此作品,何止五分钟完事?


此文刊登于《96ST》二月期号书评。

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哭。

普通组:


他哭了。

他落泪。


社会新闻组:


他哭得一度昏厥过去。

他嚎啕大哭,闻者心酸。


娱乐组:


他崩溃大哭!尽管如此,摄影记者猛按闪光灯。

他歇斯底里,双膝跪在地上哭得呼天抢地,全场傻眼。


副刊组:


他的眼泪,一滴,一滴,一滴,一滴,一滴,往下流……

他不语,低头,微微叹出一口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那不是雨水,是泪水。

2011年4月4日星期一

旅行要跟对的人一起去。

秉持着“旅行要跟对的人一起去”的原则,此类出差式的旅游,仍然算工作,人家尽情玩乐,偶尔抛个笑弹开怀大笑,想想还得拿笔记本出来随时准备写字,又怎能尽兴?

无论如何,这半推半就的旅程,我还是回来了,我要强调是活着回来的,这说法一点也不过分。

我得承认我的外向与热情只有对待朋友才会展现出来,我并非“逢人熟”,天生慢热加上缺乏安全感,遇见陌生人,又怕场子太冷,心里极度想灵魂出窍,却又硬将自己拉扯回来,使劲地投入,装出很和善的样子来应酬,老外的热情与生俱来,我的友善靠后天琢磨,无法相提并论。

待人处事这码子事,我不想恶心地说我很努力,至少我以基本礼貌与尊重待人,这是底线。努力这两个字被用得很烂,我想起10个明星9个都说自己很努力,我常OS:铁棒磨成针,木棒只能磨成牙签,材料不对,怎么努力也徒然,那些自顾不暇又连累他人的,还是早点转行吧,当明星又不是当超人,世界不用靠你来拯救。

我想说我不是一个贪玩的人,但是又有点心虚,我爱玩不滥玩,尤其对未知的事物,射手座总是比别人充满着冒险精神与好奇心,一心想看一切事物会演变成怎样的结局,风凉的说法,叫看好戏,偶尔不安好心,就看碰到什么鸟事。

这趟旅程,鸟人鸟事也激起我在此着墨一番的欲望,一种米养百种人,而旅行是考验人与人之间感情的最佳方法,旅行的意义在于逼出真我,而真我就看对方接不接受。

我预设对方不接受我的“真我”,把话说在前头合理一些。在这位同行的同胞不接受我的真我的前提下, 在飞机降落在澳洲土地上,她就暂时忘记我是跟她一道来的同行。人在异乡,互相照顾,看她对每一位金发碧眼的人热情如火,我只能说:崇洋媚外没有罪,媚外的当儿,也不需要全程将自己的同伴当透明。我至今找不到她不理我的原因,我只是很费解,有次两人一同走回酒店,她蹲下绑鞋带,我停下等她,她抬头臭着脸对我说:你可以自己走,不需要等我!

我得补充,这是我们一同从迎宾酒会走回酒店房间,大约15分钟,两人静默不语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俩前后大约有5天没交集,回程当天她突然问我:你昨晚睡得好吗?有没有休息到?当时,我们坐在布里斯本的百年历史古迹改建的酒店大厅等人接往机场,我相信百年古迹里,妖魔鬼怪少不了。

我和她的这场烂戏,血淋淋地前后上演了8天,难熬过我去烈日当空下曝晒,只能说怪咖无处不在,遇上了纯属我的不幸。

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

我喜欢这样的电影。



因为舒淇我看《非诚勿扰》,慢节奏的爱情文艺片,我还一连看了上下集,看到最后,最大吸引已不是舒淇,而是电影中的台词,写的真用心,值得思考,回味。

葛优搭舒淇的恋情,在第二集里,葛优喝醉倒在厕所,舒淇在一旁照顾,路人走过问道:“你爸爸喝醉了?”不着边际的幽默,很是过瘾。

这样若即若离的感情,也可以培养出爱情,还是因为爱情而若即若离?葛优一开始就征婚,爱上有夫之妇的舒淇来面试,纯粹无聊,觉得葛优的征婚启事实在太有趣,好奇心大于一切。

葛优形容舒淇为:你算是秀色可餐,人潮中惊鸿一瞥,嫁到皇室去也不输戴安娜那种,有的人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过分的说,仇人眼里你都是西施。

电影中的台词都很抵死,好像中国网友常在网络上刀光剑影却又不见血,中文差一点的还实在看不懂。我喜欢葛优好友邬桑骂他,跟舒淇在一起只是看上她漂亮,葛优回答:“我图她好看怎么了?我为我们老秦家改良后代有什么错吗?非要找一难看的,天天想着怎么越狱心理才舒服?

这句经典台词,给那些“外貌协会”的家伙一个绝世好理由!下次被人说以貌取人来选伴侣的,学会了吧?改良后代,真伟大!

有别一般哭哭啼啼,歇斯底里的爱情剧本,《非诚勿扰》走的是轻描淡写轰轰烈烈,看似波动的情绪,导演却选择用淡淡的笔触带过,煽情免不了,但也恰到好处,这就是整部电影的态度,豁达且潇洒。

葛优好友,孙红雷饰演的广告公司老板,第二集一开场就是讲述他与妻子办的离婚典礼,更别开生面的是,在患绝症的末期,葛优为他办了离别会,他坐在台下听一众好友如何回忆彼此的相识与相处感想,预习葬礼,不过他还看得见大家对自己的不舍与告别,他女儿为他朗读一首诗: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这部电影好看,然而我喜欢。

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

雷劈年二八。

话说我年二八回家,晚上跟家人回到离永平外的新港,去刘炳香姐妹淘莲美安娣家玩。老黄一踏进人家客厅,自顾自地在搞人家那台脚底按摩器,看来我不在家的日子,他们应该是常常报到。

新年到,莲美安娣家换上新窗帘,粉粉的颜色,很小家碧玉,我随口赞漂亮,刘炳香说:“莲美的老公不是酱讲的,那天我也说,这个窗帘很美,她老公讲:美是美啦,但是,很容易着火!”

人家赞你家窗帘漂亮,then你接话“容易着火”?真是被炸到。

刘炳香说:“是啦,大过年挂窗帘,谁会想到着火?”我已经笑瘫在沙发上了,莲美安娣的老公接着说:“因为这个窗帘hor,是有塑胶成分的,一着火就会烧很快咯。”

语毕,全场内伤。

哈啦得差不多后,我们全家就告辞了,走出屋外,前院棉花草堆上,出现一团黑白两色的动物,正迅速爬到篱笆的另一端。

我说:“咦?莲美安娣,兔年你养兔子啊?”

刘炳香说:“隔壁家的猫来的啦,莲美都没有养兔子的!”

这时,莲美安娣的老公用很兴奋的语气说:“是刺猬!”

众人趋前看清楚,靠!真的是刺猬!莲美安娣尖叫:“哇!我在这边住几十年,第一次有刺猬跑进来我家!”接着,她老公大叫:“不要靠近,刺猬会射箭的,等下它的暗器飞出来就够力!”

说完,他一溜烟跑去拿扫把,留下被雷劈过的我们,满脑子问号,哪里跑出来的刺猬?

我们分析,这刺猬应该是附近园丘跑出来的,刚巧莲美安娣家前院有土地公,有摆供品,这只迷路误闯民宅的刺猬肚子饿,跑进来找吃。

拿着扫把的莲美安娣老公这时又有爆点,他说:“刺猬hor,肉很幼的。”全部人再次被劈到。

乡下人真是“实际”,我还想不到刺猬的用途,安哥看来早就吃过。